查蒂·史密斯(Zadie Smith 1975-)英國最具影響力的新生代作家,橘子獎得主。2003年和2013年兩度入選英國著名文學雜志《Granta》10年評選一次的“英國20位最佳青年作家”。在多族裔混居的北倫敦長大,父親為英國白人,母親有牙買加黑人血統(tǒng)。24歲出版《白牙》,一舉成名。此書甫一面世,迅速被譯為幾十種語言。查蒂6歲就開始寫詩,創(chuàng)作短篇小說。不過,她童年時的夢想并不是當作家,而是成為杰出的踢踏舞者。 中學時,查蒂不像是那種有遠大抱負的好學生。她把絕大部分課余時間都用在閱讀和交友上,還抽過大麻。當她告訴老師自己想申請劍橋時,老師直接告訴她這想法太荒謬,太不切合實際。盡管如此,她還是如愿來到劍橋大學研究英語文學。在劍橋國王學院,她整天沉浸在小說的世界里,從她喜愛的作家如福斯特、塞林格和馮內古特那里學習寫作的技巧和審美情趣。在高中和大學階段,她還曾靠在酒吧做爵士樂歌手賺錢。在劍橋讀書時,查蒂遇到了尼克·賴爾德。后者當時正在研修詩歌,編輯詩集。兩人于2004年在國王學院的小教堂舉行了婚禮。查蒂·史密斯是一位喜歡挑戰(zhàn)正統(tǒng)的個性作家。她的這種個性,我們從其名字上就可瞥見端倪。她原來叫Sadie,14歲時自作主張改成了Zadie,在英語中,S的發(fā)音更柔和,而Z的發(fā)音則響亮些,更有個性,也更具異國情調。 當所有人都對查蒂的處女作《白牙》叫好的時候,有一個人卻陰陽怪氣地說,這部作品出自少年老成、故作姿態(tài)者之手,“書中的一些片段如雜草叢生,不堪一讀”。這個人就是查蒂·史密斯本人。她是自己最猛烈的批評家。她指出:“我懷有寫一本巨著的巨大野心,但是我不認為它就是那本巨著?!贝送猓襟w對《白牙》的過分反應也讓她覺得難以承受。她說:“我希望可以繼續(xù)乘地鐵,我希望擁有正常的生活。我不喜歡被人盯著看的感覺?!?002年,為了獲得精神上的清凈,盛名之下的她選擇離開英國來到美國哈佛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繼續(xù)從事寫作。 主要作品有:《白牙》(White Teeth)、《搜集簽名的人》(The Autograph Man)和《論美》(On Beau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