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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譯評

法律史譯評

定 價:¥45.00

作 者: 周東平 ,朱騰 編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法律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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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227671 出版時間: 2013-09-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 340 字數:  

內容簡介

  《法律史譯評》是一部有益于推動國內外法律史學交流的學術成果。當前,法律史學研究正處在一個.重要的發(fā)展和轉折時期。為了推動這門學科持續(xù)繁榮和走向科學,我們在充分肯定學界多年來取得的重要進展的同時,必須針對法史研究的缺陷和薄弱環(huán)節(jié),拓寬研究領域,探討尚未涉及或存有疑義的新問題;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認識論,改進研究方法;必須進一步加強與國內外法學界、歷史學界、考古學界特別是法史學界的學術交流,吸收他們的學術創(chuàng)見,以開闊學術視野,提高學術水平,更加全面、科學地認識和闡述中國法律發(fā)展史。因此,《法律史譯評》的推出,可謂適當其時,對法,史學界的中青年學者骨干進一步開拓視野、加強學術交流、增進學術磋商、繁榮中國法律史學研究有一定的價值。

作者簡介

  周東平,1961年生,福建周寧人。史學博士,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客座教授。在《歷史研究》《法學研究》《東洋史研究》(曰)、《東方學報》(日)等國內外重要刊物發(fā)表論文數十篇,出版獨著、合著及譯著多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福建省社科基金,參與多項國際合作研究項目。朱騰,1982年生,浙江舟山人。法學博士,廈門大學法學院講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后。曾在《哲學研究》《清華法學》《政法論壇》等重要期刊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出版獨著、合著及譯著多部,主持及參與國家社科基金等項目多項。

圖書目錄

秦漢時代的刑罰與爵制性身份序列
前言
一、有關居貲贖債系城旦舂者的探討
二、指示爵位的身份序列
三、秦漢時代的刑罰與爵制性身份序列
結語
秦漢時期的亭吏及其與他官的關系
一、亭長與校長
二、亭的其他人員
三、亭與其他官署、官吏的關系
結語
笞杖的變遷——從漢的督笞至唐的笞杖刑
前言:唐的笞杖刑
一、秦漢的笞刑
二、魏晉的笞杖刑
三、北朝的笞杖
結語:從刑、督至刑罰
三國魏文帝的法制改革與妖言罪的鎮(zhèn)壓——古代中國法的一個分歧點
前言
一、三國魏文帝的“妖謗賞告之法”的改定
二、西漢文帝的廢止“誹謗”罪與繼續(xù)處罰“妖言”罪
三、秦之“誹謗”與“妖言
四、漢的“妖言”=讖緯之說與“大逆不道
五、魏文帝獎勵告發(fā)“妖言”的理由——預防王朝被篡奪
結語
論唐代城市鄉(xiāng)里與坊的關系
前言
一、對鄉(xiāng)、里與坊重疊結構說的疑問
二、唐朝鄉(xiāng)里的屬地性
三、表示地點的鄉(xiāng)一坊
四、“里第”與“私第”
五、唐代京城內的鄉(xiāng)里和坊
結語:藤原京、平城京的條坊與唐代的坊、里
敦煌·吐魯番出土唐代法制文獻研究之現(xiàn)狀
前言
一、有關敦煌·吐魯番出土法制文獻的研究環(huán)境的急劇變化——TTD-I出版以后的資料整理狀況
二、TTD Supplement的出版與此后的“發(fā)現(xiàn)”
結語
為何要訴“冤”——明代告狀的類型
前言
一、“冤抑之事”與“爭論之事”
二、“重罪”與“細事”的政策
……
區(qū)別流品:17世紀中國的奴婢身份、法律與司法對待
清朝法規(guī)范中的“財產關系圖像”——以住房及田土為例
傳統(tǒng)中國法中的“戲殺”與“疏忽”
清朝初期的“恤刑”(五年審錄)
清代秋審文書與蒙古——關于18世紀后半期-20世紀初蒙古死刑案件之處理
“淆亂視聽”:西方人的中國法律觀——源于鴉片戰(zhàn)爭之前的錯誤認知
北京政府時期的覆判制度
中國民法形成過程中的權利、自由與習慣(190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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