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由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清偉等人主編。在編寫過程中,作者結合“法理學”課程的教學經驗以及自己對“法理學”理論的理解,并融合國內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對該課程的體系、內容、觀點、方法等作了有益的嘗試。在體系上,從法的本體論即法內在的規(guī)律入手,拓展至法律發(fā)展的外部;在內容上,《法理學》主要涉及法理學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教材編寫采用編、章、節(jié)結構,共分七編三十八章,分別是導論(第一、二章)、法的本體論(第三至第十一章)、法律運行論(第十二至十七章)、法律發(fā)展論(第十八至二十一章)、法的價值論(第二十二至二十八章)、法律社會論(第二十九至三十五章)、法的方法論(第三十六至三十八章)等。各章還設計了閱讀材料及思考題,為學生拓展知識面、掌握知識要點提供了有益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