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儺戲藝術及其文化研究從實地調查(fieldwork)開始,包括儺儀、儺戲展演(performance)現場的調查,文獻、文物調查,口傳資料調查等?!缎[的遺產:以池州儺戲為案例的研究》以實地調查的材料為依據,運用音樂學、歷史學、民俗學、人類學等學科理論,結合儺戲的生存環(huán)境,分析池州儺戲的唱腔(分為儺腔和高腔)、鑼鼓(伴奏和獨奏)、儺舞等藝術特征,并引入池州儺戲在社會發(fā)展中的變化及儺戲唱腔對于民間音樂向戲曲音樂轉化的過渡作用的討論,即,對將儺戲看作是“中國戲曲音樂的活化石”意義的詮釋。進而,參照考普(C.Colpe)和奧托(R.Otto)關于“神圣與世俗”的理論,以及涂爾干(Durkheim)關于“儀式、社會契約”的理論、費思汀格(L.Festinger)的認知理論、榮格(C.G.Jung)的集體無意識理論等,揭示池州儺戲的社會功能和文化意義。旨在闡明:池州儺戲是一種泛宗教的民間信仰體系,它是民眾現實生活的精神化表征。通過儺戲及其儀式的展演,它在民眾的日常生活與精神家園之間建立起穩(wěn)定的聯系,即想象的共同體家園,實現現實與理想、苦難與愉悅的轉化。這才是池州儺戲存在的現實社會意義。只有在厘清了池州儺戲的藝術本體、社會功能和文化屬性之后,才能將之從戲曲藝術的層面上升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從而認定其在現代社會中的存在價值,并維護它的傳承與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