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僅生活在一個全球化世界,而且處于一個全球治理時代。全球治理是國際法管理全球公共事務的方式。因此,這也是一個“國際法之治”的時代,國際法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和基礎。三百多年來,“國際法之治”歷經國際會議-國家治理、國際組織-國際治理和國際法-全球治理三個階段;歐盟體制和WTO體制是“國際法之治”的當代實踐;中國參與全球治理表現(xiàn)為“治下”、“治外”和“治中”三個不同時期;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而治這三個法治核心要素在“國際法之治”語境下具有新的內涵與外延;“國際法之治”的未來由領袖型國家、共進國際法與和諧世界三個關鍵詞界定。除導論和結論外,《武漢大學國際法博士文庫·國際法之治·從國際法治到全球治理:歐洲聯(lián)盟、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的主體部分共分五章。導論部分簡要介紹問題的緣起,提出《武漢大學國際法博士文庫·國際法之治·從國際法治到全球治理:歐洲聯(lián)盟、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研究的中心問題,圍繞該問題對相關文獻進行述評;并對《武漢大學國際法博士文庫·國際法之治·從國際法治到全球治理:歐洲聯(lián)盟、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的研究思路、結構安排和研究方法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