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表演一貫堅守的兩大基本表演原則是:一、集“唱、念、做、打”于一身的大一統(tǒng)、大綜合原則;二、非幻覺主義的、與觀眾直接交流互動的原則。正是這兩大藝術原則,奠定了我國戲曲特有的藝術形態(tài)。這并非昆劇所創(chuàng)始,卻因昆劇而得到了穩(wěn)定鞏同與深化。由此兩大原則而引發(fā)出一系列基本表演手法是:一、腳色的分類與演員的分行,也即演員扮演腳色類型相對專業(yè)化的手法;二、排斥寫實布景,發(fā)展寫意虛擬的表演的手法;三、化妝、服裝穿戴的定型化,從而發(fā)展出運用化妝及服裝穿戴以加強表演的手法。這些手法也非始自昆劇,但都因昆劇而進一步細化、規(guī)范化(也即符號化)并趨向于完備。又專列一章論述昆劇的身段藝術。作為訴諸于視覺的演員的形體動作,既從生活出發(fā),又加以提煉,并作舞式化的藝術夸張,最后形成演員與觀眾共同的約定符號,并且達到了系列化的高度,昆劇在這方面的創(chuàng)造,其貢獻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