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武器的研制計劃是要在絕對秘密的條件下實施的,因為即使是這些研制計劃中的一點點的疏漏,也會引發(fā)最終的風險:德國被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勝利的協約國瓜分占領。直到希特勒顯示出單方面撕毀《凡爾賽條約》的意圖時,很大程度上來說,針對德國的境外瓜分計劃事實上已經被提及了:比如在荷蘭、蘇聯、瑞典,尤其是瑞士。嚴格意義上來說,當我們談及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時期德國的秘密武器這個話題時,我們面對著的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但是當我們普遍采用“秘密武器”這個術語時,它有一個更精確的定義:意味著在秘密條件下,超越平常設備的研制或發(fā)展的武器。實際上它蘊含了一個新概念,如果沒有對物理科學或化學的新的認識,它根本就不可能運作。它標志一個新技術被掌握,也是具有創(chuàng)造性和想象力的發(fā)明的巨大飛躍。無論何時何地,有什么問題出現,必然不會少了它們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