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威,漢族,江蘇淮安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一級法官,現為淮安市淮陰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中國法學會會員,國家法官學院江蘇分院初任法官培訓輔導員,淮陰師范學院法學院兼職教師、江蘇省淮陰區(qū)學科技術帶頭人。1985年進入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研究窒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曾在《現代法學》《法商研究》《民商法論叢》《人民司法》《法律適用》《金陵法律評論》《判解研究》《法制現代化研究》《民間法》《東吳法學》《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審判監(jiān)督指導》《審判研究》《人民法院報》等出版物發(fā)表學術論文及案例評析200余篇,有多篇論文被人大書報資料復印中心《民商法學》《律師文摘》等轉載,或在全國及江蘇省法院系統(tǒng)以及省市級社科成果評選中獲獎。主要著作有《金融類糾紛裁判依據》(主編)、《商事法律運用 》(副主編)、 《民事取證方略》 (副主編),《婚姻家庭糾紛裁判規(guī)范標準》 (參編)、《民亭再審理論與實務研究》(參編)。201 0年被中國人民大掌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授予2000-2010年度“《判解研究》杰出作者”榮譽稱號;2011年被評為“江蘇省審判業(yè)務專家”, 2012年7月被評為2004-2011年度江蘇省淮安市“十大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