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際協商和政協協商民主是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結合自己的國情形成、發(fā)展和完善的,為其他協商民主形式搭建了制度框架、提供了資源支持和經驗借鑒。學術界對黨際協商的概念要素、歷史演進階段、功能作用、存在的問題和實現路徑等方面進行了研究闡述,提出改進和完善黨際協商,應從加強制度建沒、推進程序建設、構建半臺、提升能力等方面著手。在政協協商民主方面,研究重點表現為政協協商與人民政協和三項職能的區(qū)別聯系,發(fā)展脈絡、定位、特色,主體的界定與權責劃分,在基層、立法、利益表達等領域的拓展。針對政協協商在實踐中法理依據缺乏、已有制度比較原則、界別代表性不足、委員產生不透明、協商過程民主性不夠等問題,《人民政協與協商民主》的研究成果也從理論上作出了分析,提出了發(fā)展路徑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