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耕地
1.農民可以在基本農田里種果樹嗎?
2.農民能否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墳墓?
3.農民承包耕地后,能否自行改變用途?
4.村民能否超過批準面積建房?
5.村民閑置、荒蕪耕地,村委會有權收回嗎?
6.大面積毀壞耕地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7.破壞基本農田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8.土地復墾費應該由誰出?
第二章 宅基地
1村委會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嗎?
2 “農轉非”后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3.與他人發(fā)生宅基地糾紛時應如何解決?
4.未履行法定手續(xù)的宅基地被占可以要回嗎?
5.農民能否自行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
6.農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7.農民可以轉讓宅基地嗎?
8.農民可以將宅基地上的房屋賣給城鎮(zhèn)居民或外地農民嗎?
9.出賣自有房屋的農民,可以再申請宅基地嗎?
10.在他人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
11.房屋拆除后,如何確認宅基地的使用權?
12.宅基地使用權應當及于地下嗎?
13.在自家宅基地下挖到財寶怎樣處理?
14.宅基地下發(fā)現古墓葬,應當怎樣處理?
15.土地證書作廢,宅基地使用權還有嗎?
16.一戶能擁有兩處宅基地嗎?
17.現役軍人能繼續(xù)使用宅基地嗎?
18.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19.農民共用宅基地時,怎樣操作?
20.農民宅基地內的空地,別人能隨便占用嗎?
21.搶占宅基地行為有效嗎?
22.重新調整后的宅基地使用權能收回嗎?
第三章 土地征收與征用
1.農民可以拒絕征地要求嗎?
2.村委會能夠擅自與用地單位簽訂征地協議嗎?
3.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能否要求補嘗?
4.土地補償費的數額是否因居住年限而有所差別?
5.出嫁女有權獲得被征收的土地補償費和生活補助費嗎?
6.死亡人員能否成為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第四章 土地承包
1.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否可以承包?
2.農民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歸誰所有?
3.未成年子女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4.待嫁女子是否享有與男子同樣的土地承包權?
5.承包人能否對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
6.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本組織發(fā)包的土地是否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7.土地承包是否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才能生效?
8.村委會能否隨意改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9.發(fā)包方能否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
第五章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