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shù)婪颉ざ酄柌?,德國波恩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能源問題、國際商事仲裁、國際投資法、石油和天然氣問題。
1971年獲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1977~1989年,馬克斯一普朗克比較公法和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環(huán)境法。1986年被任命為海德堡大學法學教授。2004年秋獲評耶魯大學法學院“邁爾斯.S.麥克道格杰出訪問學者”。其他社會兼職:1996年起,德國外交政策協(xié)會理事會成員;2004年起,阿根廷社會科學和法學學會成員;2007年起,國際文化外交基金會咨詢委員會成員;2011年起,石油獨立談判代表聯(lián)盟教育委員會成員。
1992年3月至1996年3月,波恩聯(lián)邦總理辦公室總干事。2010年9月獲德意志“聯(lián)邦十字勛章”。
克里斯托弗·朔伊爾,曾就讀于維也納大學、劍橋大學和耶魯大學。其學術生涯的大部分時間在奧地利薩爾斯堡大學國際法系就職。1992~2000年,任華盛頓特區(qū)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保羅·尼采高級國際研究學院國際法學和國際組織方向的“愛德華.B.伯林教授”。從2000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國際法學教授。從2008年12月起,任維也納沃夫·泰斯律師事務所的顧問。
他的研究領域涉及人權、國內的和國際的法院和仲裁庭的審判和裁決、國家主權豁免、國際組織法、國際法的淵源以及主權的發(fā)展。在超過40年的學術生涯中,他在國際法領域發(fā)表了許多文章并出版了若干專著。
從1992年起他開始專注于研究國際投資法并就此問題撰寫了許多文章。這一學術活動的主要成果是對“關于解決國家和他國公民之間投資爭端公約))的1500頁的評論,題目為”“ICSID公約))之評論”。
他為許多投資案例撰寫了專家觀點,并且在ICSID和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案件中擔任仲裁員。
祁歡,女,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國際法學博士?!爸蟹W洲法培訓項目”第三期學員,獲“法國巴黎一大第三階段”學位;德國弗萊堡大學訪問學者,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訪問學者。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WTO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國際反壟斷和投資研究中心常務董事、海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國際投資法(含歐盟競爭法)、海商法、WTO法等。
旋進,女,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專業(yè)國際經濟法方向碩士,具高級口譯資格,現(xiàn)從事國際貿易、跨境投融資、私募股權等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