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明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案件受理范圍和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15年1月5日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巡回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對巡回法庭的設置地點、巡回區(qū)域、機構性質、受案范圍、人員配置、辦案機制、審判管理、廉政監(jiān)督和當事人提交案件材料的程序等問題作出了規(guī)定。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起草了兩個文件,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前者側重于從宏觀上規(guī)范立案登記制改革,后者立足于從操作上明確登記立案流程?!缎姓c執(zhí)行法律文件解讀(2015.5 總第125輯)》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庭室負責人撰寫的對上述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解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