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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案的哲學:刑事訴訟認識論

錯案的哲學:刑事訴訟認識論

定 價:¥48.00

作 者: [美] 拉里·勞丹 著;李昌盛 譯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法律 訴訟法/程序法 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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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259542 出版時間: 2015-08-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 272 字數:  

內容簡介

  《錯案的哲學:刑事訴訟認識論》:刑事訴訟,既然以發(fā)現案件事實為目標,那么它就必須要致力于解決以下三個問題:首先,必須要最大限度地減少錯案的發(fā)生;其次,當錯誤不可避免時,應當以社會認可的價值偏好分配錯誤;最后,當發(fā)現真實與人權保障等其他價值目標發(fā)生沖突時,盡可能以不損害真相發(fā)現的方案化解沖突。如果一個國家的刑事司法以發(fā)現真相作為主要目標,那么刑事程序規(guī)則和刑事證據規(guī)則,都應當最大限度地以此作為創(chuàng)設及改革的標準。

作者簡介

  拉里·勞丹(Larry Laudan),1941年生于得克薩斯州奧斯汀,21歲畢業(yè)于堪薩斯大學物理系,1965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曾先后任教于倫敦大學、匹茲堡大學、弗吉尼亞工學院、夏威夷大學、得克薩斯大學法學院及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他是美國當代最負盛名的科學哲學家和認識論學家之一,美國前哲學學會分會主席。他在科學哲學和認識論哲學領域內的代表作主要為《進步及其問題:科學增長理論芻議》(1977)、《科學與假設》(1981)、《科學與價值》(1984)、《科學與相對主義:科學哲學對話》(1990)、《風險論》(1995)、《超越實證主義與相對主義》(1996)和《前方的危險》(1997)。自2002年開始,他的研究興趣轉向刑事證據學,開創(chuàng)了刑事司法認識論哲學研究的先河,集中體現在《刑事訴訟認識論》(2006)之中,在刑事法學界、證據學界產生了重大影響。李昌盛,1977年8月生,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首批重慶市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第二屆重慶市中青年法學專家,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學的教學研究。已在《清華法學》等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出版?zhèn)€人專著一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省部級以上項目3項,研究成果曾獲得省部級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7次。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編 分配錯誤
第一章 破解合理懷疑
第二章 固定證明標準
第三章 清白、證明責任和積極辯護的難題
第二編 證據規(guī)則和程序規(guī)則的缺陷
第四章 評價證據規(guī)則和程序
第五章 沉默的被告人、沉默的證人和麻木的陪審員
第六章 口供、毒果和其他的排除規(guī)則
第七章 雙重危險和錯判無罪:讓罪犯和法官擺脫困境?
第八章 錯誤規(guī)則的可疑動機:價值沖突
索引
譯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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