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勞丹(Larry Laudan),1941年生于得克薩斯州奧斯汀,21歲畢業(yè)于堪薩斯大學物理系,1965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曾先后任教于倫敦大學、匹茲堡大學、弗吉尼亞工學院、夏威夷大學、得克薩斯大學法學院及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他是美國當代最負盛名的科學哲學家和認識論學家之一,美國前哲學學會分會主席。他在科學哲學和認識論哲學領域內的代表作主要為《進步及其問題:科學增長理論芻議》(1977)、《科學與假設》(1981)、《科學與價值》(1984)、《科學與相對主義:科學哲學對話》(1990)、《風險論》(1995)、《超越實證主義與相對主義》(1996)和《前方的危險》(1997)。自2002年開始,他的研究興趣轉向刑事證據學,開創(chuàng)了刑事司法認識論哲學研究的先河,集中體現在《刑事訴訟認識論》(2006)之中,在刑事法學界、證據學界產生了重大影響。李昌盛,1977年8月生,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首批重慶市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第二屆重慶市中青年法學專家,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學的教學研究。已在《清華法學》等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出版?zhèn)€人專著一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省部級以上項目3項,研究成果曾獲得省部級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