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瑜,男,法學博士,河北大學政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會副會長、河北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河北省高等學校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長等學術職務。獲第三屆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河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青年專家、寶鋼教育基金優(yōu)秀教師獎等榮譽稱號。長期從事經濟法、環(huán)境資源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6項,在《人民日報》《現代法學》《法律科學》等國家**報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40余篇,出版《分配關系的法律調整—基于經濟法的研究視野》《自然資源法基本問題研究》等學術著作10余部,榮獲河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