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學院;1981年畢業(yè)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碩士學位。1985年至1988年擔任《法學研究》雜志副主編;1988年晉升研究員,擔任民法室主任;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F(xiàn)任《法學研究》雜志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主要著作包括:獨著《民法》、《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研究》、《民法學說判例與立法研究》、《民法解釋學》、《民法總論》、《裁判的方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物權法》、《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主編《民商法論叢》、《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