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執(zhí)行摘要
1.1 簡介
1.2 背景
民事安全和防務市場
定義和框架
1.3 案例研究及具備高衍生潛力的技術領域
案例研究
具有高協同潛力的功能區(qū)域
1.4 發(fā)展軍民協同的經濟/商業(yè)模型
1.5 政策選擇和影響評估
政策選擇
影響評估結果
其他政策選擇
1.6 建議
第2章 內容
2.1 背景
2.2 定義
2.3 民事安全——軍事協同的概念框架
2.4 民事安全和防務市場之間的差異
第3章 目標和方法
3.1 目的和目標
目的
目標和任務
3.2 功能區(qū)分類
3.3 案例研究
3.4 對精選案例的深度分析
3.5 協同潛力最大的功能區(qū)
3.6 經濟模型
3.7 政策選擇和影響評估
3.8 結論和建議
第4章 案例研究
4.1 簡介
4.2 廣泛的調研
4.3 深入的案例研究
4.3.1 案例1:中子管/SODERN公司【核生化爆】
4.3.2 案例2:紅外相機【傳感系統和(傳感器)信息處理】
4.3.3 案例3:IRIS【身體防護/C3】
4.3.4 案例4:虹膜掃描技術(傳感器系統和【傳感器】信息處理)
4.3.5 案例5:C3技術和快速三維繪圖——薩博【C3/訓練&模擬】
4.3.6 案例6:便攜式防空系統防護【物理防護】
4.3.7 案例7:守衛(wèi)者M【防護服】
4.3.8 案例8:泰瑟槍【非致命武器】
4.3.9 案例9:月神無人機(平臺)
4.3.10 案例10:數據二極管-Fox-IT【網絡防護】
4.3.11 案例研究的主要經驗教訓
第5章 具有高協同潛力的功能區(qū)域
5.1 概述
5.2 標準
5.2.1 類似的工作需求/要求
5.2.2 技術層次
5.2.3 市場吸引力
5.2.4 聯合研發(fā)
5.2.5 其他可能的標準
5.3 評估
第6章 軍民協同行業(yè)評估的總框架(經濟模型)
6.1 簡介
6.2 概述:總體范圍、概念和定義
6.2.1 識別潛在軍民技術協同的兩種方法:“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方法
6.2.2 企業(yè)層面和技術層面的軍民協同
6.2.3 技術研發(fā)與基于生產的軍民協同
6.2.4 發(fā)展軍民協同的商業(yè)模型
6.3 影響行業(yè)(企業(yè))軍民(安全)技術協同和市場多元化的因素與條件
6.3.1 公司跨市場尋求發(fā)展技術協同和多元化的一般要求
6.3.2 影響安全和防務之間技術性協同的具體因素和條件
6.4 結論
第7章 政策選擇的描述
7.1 介紹
7.2 通過《歐洲安全與防務框架合作協議》進行更系統性地協調
7.3 推廣混合標準
7.4 建立高級利益相關者團體
7.5 《歐盟運行條約》185條款
7.6 其他政策選擇
第8章 影響評估
8.1 當前的防務和安全市場
8.2 軍事和民事安全研發(fā)
8.3 軍民協同
8.4 影響評估
8.4.1 基準選擇
8.4.2 根據《歐洲安全與防務框架合作計劃協議》進行更系統的協調
8.4.3 推廣混合標準
8.4.4 成立高級利益相關者團體
8.4.5 《歐盟運行條約》(TFEU)185條款
8.4.6 評分與總結
8.5 一些典型區(qū)域軍民協同影響的定量分析
8.5.1 范例說明了什么
8.5.2 總體影響是什么
8.6 總體評估
第9章 結論和建議
9.1 對防務——民事安全協同現狀的評論
9.2 未來(增長)的協同機遇
9.3 政策選擇及其影響
附錄1 來源
附錄2 縮略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