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恒,男,漢族,四川梓潼人,法學博士,副教授,西南科技大學碩士生導師。2000年畢業(yè)于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專業(yè),獲經濟學學士學位。2003畢業(yè)于西南財經大學經濟法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師從馬俊駒教授攻讀博士學位。個人成果:主持市廳級課題2項,參研省部級課題1項。在《民商法論叢》、(民法哲學研究)、(河北法學》、《求索》等刊物發(fā)表文章30余篇,代表性論文有:《民法中意志的三次嬗變》(《民商法論叢》第51卷)、《時間觀念發(fā)展與時間所有權的私法構造》(《民商法論叢》第57卷)、《論羅馬法的世俗化》(《民法哲學研究》第四輯)、《保證期間的本體論批判》、《羅馬法中的人格:法律主體資格抑或權利主體資格、《未來我國民法典不宜采用“一般人格權”概念》(《河北法學》2012年第8期)等,其中《保證期間的本體論批判》一文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