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盛,長期從事民法教學和研究工作。 1983年考入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 1990年6月民法學專業(yè)研究生畢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3年取得講師任職資格。 1997年取得副教授任職資格。 1998年取得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 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在德國漢堡大學進修民法學。 《共有釋論》(論文);《論不動產冒名處分的法律適用》(論文),《論特殊動產的物權變動與對抗》(論文);《論債權之罹于時效與抵押權之存續(xù)》(論文);《隱私權研究》(論文)等?!渡虡I(yè)秘密法比較研究》(著作);《中西法律文化通論》(合著,國家青年社科基金項目);《民法學》(參編,司法部高等政法院校規(guī)劃教材);《中國民法教程》(參編,司法部高等法學教育通用教材);《知識產權法教程》(參編,司法部統(tǒng)編教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