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簡介愛倫oM.芭波里克(Ellen M. Bublick)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博士(J.D.);美國杜克大學公共政策專業(yè)文科學士(B.A.);美國亞利桑那大學詹姆斯oMo羅杰斯法學院丹oB.道布斯法學講席教授(Dan B. Dobbs Professor of Law,University ofArizona James E. Rogers College of Law);2004年入選美國法律研究院(TheAmerican Law Institute)。譯者簡介許傳璽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博士(J.D.);美國耶魯大學社會文化人類學博士(Ph.D.);北京大學英語文學專業(yè)學士、國際政治與國際組織專業(yè)碩士;現(xiàn)任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法治研究中心首席專家,曾任中國政法大學中美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2004年入選美國法律研究院(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石宏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LL.M.);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現(xiàn)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工作委員會民法室一處處長。董春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青島大學歷史學學士;現(xiàn)任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碩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