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群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ji關各部委黨組(黨委),解放軍各大單位、中央軍委機關各部門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制定背景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是落實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yè)的執(zhí)行機關,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必須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黨的工作機關工作。條例內容《條例》分6章,共30條,是規(guī)范黨的工作機關設立、職責和運行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guī),是繼黨組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之后,加強黨的組織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對于夯實黨執(zhí)政治國的組織制度基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學習要求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通過舉辦研討班、培訓班等形式,提高運用《條例》做好黨的工作機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級黨委和黨的各級工作機關要對照《條例》規(guī)定,對黨的工作機關的設立、領導機構和決策形式、工作規(guī)則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規(guī)范。中央辦公廳要會同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等單位抓好督促落實,適時對《條例》實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