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穆斯林的世俗生活中,伊斯蘭法應置于何種地位?當代著名的穆斯林學者和人權活動家阿布杜拉?艾赫邁德?安那伊姆認為,通過國家權力強制實施伊斯蘭法,與伊斯蘭教所強調的自愿接受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則相抵牾。在當代社會政治生活中,國家應該避免宗教權*的濫用,國家的政策或立法必須基于公民理性,以使這種政策或立法對于信仰不同宗教的所有公民都是可能的。通過對伊斯蘭教歷史傳統的回顧,以及對印度、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亞三個國家的具體分析,安那伊姆指出,比起宣稱通過所謂的“伊斯蘭國家”來實施伊斯蘭法的理論,人權和公民權的觀念更契合于伊斯蘭教的原則。作者基于對不同社會當中宗教和世俗國家之間關系的深刻反思,探究和設想了發(fā)揮伊斯蘭法的一種積極和可持續(xù)作用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