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版的基礎上根據結合*新立法動向,并針對使用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修訂。主要體現(xiàn)在:**,根據修訂后的《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修改了第1章有關訴訟管轄的內容,同時對法律行為的效力以及訴訟時效的內容作了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第二,依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大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第三章公司法中有關股東資格以及股東權利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并針對公司法的變化對習題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第三,對第四章破產法中的重點內容,又進一步做了詳細的解釋。第四,對第五章票據法的內容又作了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第五,根據*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對第6章合同法進行了補充,主要是增加了保證和民間借貸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第六,根據*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對第8章保險法中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第七,根據2016年2月25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內容進行了全面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