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以第六十七號、第六十八號和第七十四號局令的形式,公布了關于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對《專利審查指南》的相關章節(jié)進行了修改。涉及章節(jié)如下: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六十七號局令涉及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節(jié)、第13節(jié),第一部分第三章第8節(jié)、第11節(jié)的修改;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六十八號局令涉及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節(jié)、第4.3節(jié),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2節(jié)、第7.4節(jié),以及第四部分第五章第6.1節(jié)的修改;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七十四號局令涉及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節(jié),第二部分第九章第2節(jié)、第3節(jié)、第5.2節(jié),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節(jié),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2節(jié)、第4.3.1節(jié)、第4.6.2節(jié)和第4.6.3節(jié),第五部分第四章第5.2節(jié),以及第五部分第七章第7.4.2節(jié)、第7.4.3節(jié)和第7.5.2節(jié)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