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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導讀:治安管理處罰法及配套規(guī)定E本通

案例導讀:治安管理處罰法及配套規(guī)定E本通

定 價:¥42.00

作 者: 裴兆斌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案例導讀與法律適用e本通系列
標 簽: 案情/案例分析 法律

ISBN: 9787519704056 出版時間: 2017-09-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 頁數(shù): 248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1. 全面權wei的觀點集成 重點解讀的常用法條 條文釋義的核心觀點來源于全國人大法工委和zui高人民法院對各個法條權wei的解釋,保證了條文釋義的準確性和權wei性。對重點法條及生活中涉及問題較多的法條結合zui新的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通過案例解析生動闡釋了常見實踐問題的處理。 2. 典型新穎的案例解答 法條下的案例均來源于權wei部門公布的真實案例,而且多為近幾年發(fā)生的典型案例。對案例的評析簡潔明了,直指法律適用要點,使讀者在輕松的閱讀中學法、用法。 3. 全面重點的配套規(guī)定 條文的配套規(guī)定力求全面,但又突出重點,強調(diào)實用性,便于讀者一目了然找到相關配套規(guī)定。 4. 文書范本一掃即得 線上線下有效連接 每冊書的主體法條和附錄中所有的法條讀者可通過掃描書中的二維碼獲得準確完整的電子文本,實現(xiàn)了紙質(zhì)圖書與電子文本的有效連接。

作者簡介

  裴兆斌,男,遼寧沈陽人,法學博士,博士后。碩士生和博士生導師。大連海洋大學法學院&海警學院院長。2009年獲得遼寧省“首屆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稱號。曾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五次。主要著作有《公安機關治安管理執(zhí)法規(guī)范指南》《海上治安執(zhí)法實務若干問題研究》《海上犯罪偵查實務》《追繳腐敗犯罪所得國際司法協(xié)助研究》《中國司法鑒定管理制度改革研究》等28部。曾在《行政法學研究》《東方法學》《法律適用》《公安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Euro-Asian Legal Frontiers Review》《Shipping and Ocean Engineering》等國內(nèi)外核心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50余篇。主持或參與國家、省部級等科研課題50余項。 張金明,遼寧朝陽人,法律碩士。遼寧公安教育培訓中心特級教官,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專家咨詢委員,遼寧省法學會治安管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編了《治安民警崗位培訓教材》《公安派出所長實用法律法規(guī)手冊》《公安實用法律法規(guī)匯編》《偵查民警培訓教程》等。 吳華清,鐵道警察學院偵查系主任,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和治安學理論與實務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治安部門辦理管轄刑事案件指揮教程》《刑法罪名疑難問題精析(四卷)》《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偵查實務》《行政案件查處》《經(jīng)濟犯罪刑法適用指導》等。主持或參與省部級課題10余項,發(fā)表學術論文30余篇。曾先后在遼寧省公安廳、沈陽市公安局及下屬分局與派出所、深圳市公安局、香港警務處等地掛職鍛煉與研修交流,參與數(shù)十起重大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偵辦與查處工作。 鄒濤,1980年生,男,漢族,遼寧瓦房店人,法學博士,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后。曾任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審判員,現(xiàn)在zui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工作,為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碩士兼職導師、大連海洋大學兼職教授。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zhì)和特征】
【案例導讀】容留賣淫行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張某等容留賣淫案
第三條【處罰應適用的程序】
第四條【適用范圍】
【案例導讀】外國人在我國境內(nèi)吸食毒品的,應當依據(jù)本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韓國人劉某吸毒案
第五條【基本原則】
【案例導讀】辦理未成年人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汪某盜竊案
第六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第七條【主管和管轄】
第八條【民事責任】
【案例導讀】治安違法行為造成他人財物損害的,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曲某毆打他人案
第九條【治安調(diào)解】
【案例導讀】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情節(jié)較輕的可以作治安調(diào)解處理——葉某故意傷害他人案
第二章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十條【處罰種類】
【案例導讀】擾亂單位秩序,情節(jié)較重的可以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崔某擾亂單位秩序案
第十一條【查獲違禁品、工具和違法所得財物的處理】
第十二條【未成年人違法的處罰】
【案例導讀】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應該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張某尋釁滋事案
第十三條【精神病人的處罰】
【案例導讀】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精神病人劉某尋釁滋事案
第十四條【盲人或聾啞人違法的處罰】
【案例導讀】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牛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
第十五條【酗酒的人違法的處罰】
【案例導讀】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張某毆打他人案
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處罰】
【案例導讀】違反兩種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追究責任,合并執(zhí)行——張某毆打他人和故意毀壞財物案
第十七條【共同違法行為的處罰】
【案例導讀】誘騙他人實施治安違法行為的,按照共同違法行為處罰——金某誘騙他人吸毒案
第十八條【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
第十九條【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的情形】
【案例導讀】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jié)特別輕微的,減輕或者不予處罰——于某猥褻他人案
第二十條【從重處罰的情形】
【案例導讀】行為人6個月內(nèi)再次實施治安違法行為的,從重處罰——周某盜竊案
第二十一條【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而不予執(zhí)行的情形】
【案例導讀】毆打他人時滿15周歲,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未成年人李某毆打他人案
第二十二條【追究時效】
【案例導讀】違反治安管理行為6個月內(nèi)已被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行為人逃避處罰的,6個月以后仍應予以處罰——劉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案
第三章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第一節(jié)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第二十三條【擾亂單位秩序;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破壞選舉秩序;聚眾擾亂單位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聚眾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聚眾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聚眾破壞選舉秩序】
【案例導讀】“占據(jù)”營業(yè)窗口擾亂銀行正常工作秩序的,應予以處罰——楊某等擾亂單位秩序案
第二十四條【強行進入大型活動場內(nèi);違規(guī)在大型活動場內(nèi)燃放物品;在大型活動場內(nèi)展示侮辱性物品;圍攻大型活動工作人員;向大型活動場內(nèi)投擲雜物;其他擾亂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
【案例導讀】向大型活動場內(nèi)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董某擾亂體育比賽活動秩序案
第二十五條【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投放虛假危險物質(zhì)擾亂公共秩序;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擾亂公共秩序】
【案例導讀】散布“官場地震”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許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第二十六條【尋釁滋事】
【案例導讀】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的,可以認定為尋釁滋事行為——何某、李某尋釁滋事案
第二十七條【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冒用宗教、氣功名義危害社會】
【案例導讀】利用邪教的“三贖基督”擾亂社會秩序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羅某、吳某、蘭某、李某利用邪教活動危害社會案
第二十八條【故意干擾無線電業(yè)務正常進行;拒不消除對無線電臺(站)的有害干擾】
第二十九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功能;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和應用程序;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
【案例導讀】在校園網(wǎng)上制作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王某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案
第二節(jié)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第三十條【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zhì)】
【案例導讀】非法運輸、處置有毒廢水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高某非法運輸、處置危險物質(zhì)案
第三十一條【危險物質(zhì)被盜、被搶、丟失后不按規(guī)定報告】
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
【案例導讀】私自攜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屬于治安違法行為——吳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案
第三十三條【盜竊、損毀公共設施;移動、損毀邊境、領土、領海標志設施;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非法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
第三十四條【盜竊、損壞、擅自移動航空設施;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在航空器上非法使用器具、工具】
【案例導讀】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楊某妨害航空器飛行安全案
第三十五條【盜竊、損毀、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安全標志;在鐵路線上放置障礙物;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在鐵路沿線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平交過道】
第三十六條【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wǎng);違法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搶越鐵路】
【案例導讀】未經(jīng)允許翻越防護柵欄進入鐵路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劉某、蘇某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wǎng)案
第三十七條【擅自安裝、使用電網(wǎng);安裝、使用電網(wǎng)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道路施工不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故意損毀、移動道路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盜竊、損毀路面公共設施】
【案例導讀】未經(jīng)批準,安裝、使用電網(wǎng)的,屬于治安違法行為——程某擅自安裝、使用電網(wǎng)案
第三十八條【違反規(guī)定舉辦大型活動】
【案例導讀】違反規(guī)定舉辦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屬于治安違法行為——廖某違規(guī)舉辦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案
第三十九條【公共場所經(jīng)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guī)定】
【案例導讀】經(jīng)營出租房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應予治安處罰——滕某公共場所經(jīng)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guī)定案
第三節(jié)侵犯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條【組織、脅迫、誘騙進行恐怖、殘忍表演;強迫勞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查身體】
【案例導讀】討債控制他人自由,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林某、張某、李某三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
第四十一條【脅迫、誘騙、利用他人乞討;以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
【案例導讀】強行討要的,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王某強行討要案
第四十二條【威脅人身安全;侮辱;誹謗;誣告陷害;威脅、侮辱、毆打、打擊
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發(fā)送信息干擾正常生活;侵犯隱私】
【案例導讀】潑汽油點火威脅他人,已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欒某威脅人身安全案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故意傷害】
【案例導讀】毆打老人構成治安違法行為的,要受到行政拘留和罰款的“加重處罰”——萬某毆打他人案
第四十四條【猥褻;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
【案例導讀】電梯里猥褻漂亮女孩構成治安違法行為的,要受到行政拘留處罰——趙某猥褻他人案
第四十五條【虐待;遺棄】
【案例導讀】用打罵等方法,摧殘、折磨家庭成員的,應當予以治安處罰——陳某虐待案
第四十六條【強迫交易】
【案例導讀】強迫他人接受提供的運輸服務的,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李某、徐某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案
第四十七條【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刊載民族歧視、侮辱內(nèi)容】
第四十八條【冒領、隱匿、毀棄、私自開拆、非法檢查他人郵件】
【案例導讀】毀棄、私自開拆他人郵件的,應該予以治安處罰——張某毀棄、私自開拆他人郵件案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故意損毀財物】
【案例導讀】哄搶工廠機械設備的,應當給予行政拘留加處罰款處罰——程某、閔某、李某哄搶案
第五十條【拒不執(zhí)行緊急狀態(tài)下的決定、命令;阻礙執(zhí)行職務;阻礙特種車輛通行;沖闖警戒帶、警戒區(qū)】
【案例導讀】阻礙消防車送水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李某、羅某阻礙特種車輛通行案
第五十一條【招搖撞騙】
【案例導讀】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黃某招搖撞騙案
第五十二條【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偽造、變造、倒賣有價票證、憑證;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涂改船舶發(fā)動機號碼】
【案例導讀】倒賣火車票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孫某倒賣車票案
第五十三條【駕船擅自進入、??繃夜苤频乃颉u嶼】
第五十四條【非法以社團名義活動;被撤銷登記的社團繼續(xù)活動;擅自經(jīng)營需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yè)】
【案例導讀】未經(jīng)許可,擅自經(jīng)營按照國家規(guī)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yè)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方某擅自經(jīng)營旅館案
第五十五條【煽動、策劃非法集會、游行、示威】
【案例導讀】煽動企業(yè)員工進行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裴某煽動非法集會游行示威案
第五十六條【不按規(guī)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不制止住宿旅客帶入危險物質(zhì);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報告】
【案例導讀】旅館業(yè)工作人員沒有按規(guī)定登記住宿的旅客信息,屬于治安違法行為——王某不按規(guī)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案
第五十七條【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人居?。徊话匆?guī)定登記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報告】
第五十八條【制造噪聲干擾正常生活】
【案例導讀】吃夜宵“猜碼”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屬于治安違法行為——楊某等人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案
第五十九條【違法承接典當物品;典當業(yè)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報告;違法收購廢舊專用器材;收購贓物、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
【案例導讀】擅自收購供電專用器材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李某收購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案
第六十條【隱藏、轉(zhuǎn)移、變賣、損毀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偽造、隱匿、毀滅證據(jù);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窩藏、轉(zhuǎn)移、代銷贓物;違反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六十一條【協(xié)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
【案例導讀】收受偷渡集團錢物,協(xié)助組織、運送他人過境香港前往法國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李某、徐某協(xié)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
第六十二條【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偷越國(邊)境】
第六十三條【故意損壞文物、名勝古跡;違法實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動】
【案例導讀】無知推倒傾斜的區(qū)級文物,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梅某故意損毀古建筑案
第六十四條【偷開機動車;無證駕駛、偷開航空器、機動船舶】
【案例導讀】偷開單位機動車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田某偷開機動車案
第六十五條【破壞、污損墳墓;毀壞、丟棄尸骨、骨灰;違法停放尸體】
【案例導讀】挖掘他人祖墳的治安違法行為,應受到行政拘留處罰——梁某等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案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拉客招嫖】
【案例導讀】在車站附近的公路邊拉客招嫖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梁某、李某公共場所拉客招嫖案
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賣淫】
【案例導讀】酒店洗浴中心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曾某介紹、容留他人賣淫案
第六十八條【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物品;傳播淫穢信息】
【案例導讀】向群組內(nèi)微信好友傳播淫穢視頻短片的,屬于治安違法行為——陳某利用計算機信息網(wǎng)絡傳播淫穢信息案
第六十九條【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組織淫穢表演;進行淫穢表演;參與聚眾淫亂;為淫穢活動提供條件】
【案例導讀】在自己家中組織民工播放淫穢影碟的,屬于治安違法行為——陶某組織播放淫穢音像案
第七十條【為賭博提供條件;賭博】
【案例導讀】以打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的,屬于治安違法行為——方某等人賭博案
第七十一條【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苗;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
【案例導讀】在自家菜地里種植罌粟的,應當予以治安處罰——黃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
第七十二條【非法持有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吸毒;脅迫、欺騙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案例導讀】非法持有、吸食冰毒的,可以予以行政拘留——吳某、張某非法持有、吸毒案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吸毒】
第七十四條【為吸毒、賭博、賣淫、嫖娼人員通風報信】
【案例導讀】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通風報信的,構成治安違法行為——王某為賣淫、嫖娼人員通風報信案
第七十五條【飼養(yǎng)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動物恐嚇他人】
【案例導讀】飼養(yǎng)狗、貓等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處警告后不改正的,可處以罰款——張某飼養(yǎng)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案
第七十六條【屢教不改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第四章處 罰 程 序
第一節(jié)調(diào)查
第七十七條【受理治安案件登記規(guī)定】
第七十八條【受理治安案件后的處理】
第七十九條【嚴禁非法取證】
【案例導讀】公安機關調(diào)查取證時應當依法進行——某地便衣民警非法取證案
第八十條【公安機關的保密義務】
第八十一條【回避】
第八十二條【傳喚和強制傳喚】
第八十三條【傳喚后的詢問期限與通知義務】
【案例導讀】公安機關不得以連續(xù)傳喚的方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辦案人員非法拘禁案
第八十四條【制作詢問筆錄的規(guī)定】
第八十五條【詢問被侵害人、其他證人規(guī)定】
第八十六條【詢問中的語言幫助】
第八十七條【檢查應當遵守的程序】
【案例導讀】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相關檢查證明文件——王某請求確認民警違法檢查案
第八十八條【檢查筆錄的制作】
第八十九條【扣押】
第九十條【鑒定】
第二節(jié)決定
第九十一條【處罰的決定機關】
第九十二條【行政拘留的折抵】
【案例導讀】決定給予拘留處罰前違法嫌疑人已經(jīng)被先行羈押的,羈押時間應當折抵行政拘留時間——王某倒賣有價票證案
第九十三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陳述與其他證據(jù)關系】
【案例導讀】只有本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王某錯誤審核賣淫嫖娼案
第九十四條【公安機關告知義務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陳述與申辯權】
第九十五條【治安案件調(diào)查結束后的處理】
【案例導讀】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應當作出不予處罰決定——蘇某毆打他人案
第九十六條【處罰決定書的內(nèi)容】
第九十七條【處罰決定書的宣告、送達、抄送】
第九十八條【聽證】
第九十九條【辦理治安案件期限】
第一百條【當場處罰】
【案例導讀】事實不清楚的,不可以當場處罰——張某“賣淫嫖娼”案
第一百零一條【當場處罰決定程序】
第一百零二條【不服處罰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案例導讀】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孟某毆打他人(復議)案
第三節(jié)執(zhí)行
第一百零三條【行政拘留的執(zhí)行】
第一百零四條【當場收繳罰款】
第一百零五條【當場收繳罰款的上交】
第一百零六條【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出具罰款收據(jù)】
第一百零七條【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
【案例導讀】因交通事故被行政拘留申請行政復議并暫緩執(zhí)行的,可暫緩執(zhí)行——周某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案
第一百零八條【擔保人的條件】
第一百零九條【擔保人的義務】
【案例導讀】擔保人不履行擔保義務應受行政處罰——謝某擔保案
第一百一十條【保證金的沒收】
第一百一十一條【保證金的退還】
第五章執(zhí) 法 監(jiān) 督
第一百一十二條【辦理治安案件的執(zhí)法原則】
第一百一十三條【辦理治安案件的禁止規(guī)定】
【案例導讀】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禁止侮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警察“繩牽賣淫女”案
第一百一十四條【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一百一十五條【罰繳分離】
第一百一十六條【辦理治安案件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安機關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百一十八條【“以上、以下、以內(nèi)”的含義】
第一百一十九條【生效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10.26公布)
公安機關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2006.1.23公布)
公安機關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二)
(2007.1.26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4.11.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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