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際治理體系新興的主體之一,中國的社會組織在國際治理體系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尚缺乏影響力與話語權?!白叱鋈ァ遍_展項目的社會組織不到總數的十萬分之一,在海外設有辦事處、有專門人員、有長期項目、有穩(wěn)定資金的更是寥寥無幾。中國社會組織國際化程度嚴重偏低不僅與中國的國際地位不符,也影響了中國在全球治理體系中作用的發(fā)揮。 2017年6月3-23日,作者率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兩個社會組織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三十五次大會。這是一本以個人親身經歷的視角介紹中國社會組織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相關議程的著作;這是中國社會組織一次全程深度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一屆大會;這是在中國社會組織“走出去”大背景下一家專業(yè)社會組織走向聯合國的一次重要嘗試。不僅對于中國社會組織如何“走出去”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而且有助于讀者深度了解聯合國特別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運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