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讓食品免檢制備受質疑?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到底是做什么的,是不是純粹交給使用專家、科學知識的監(jiān)管部門即可,與我們普通人沒什么關系? 為什么適量面粉增白劑的使用沒有危害卻又要全面禁止,食品安全風險預防原則有著什么含義,食品安全法有沒有確立這樣的原則? 風險交流是什么?是單向宣傳還是雙向溝通,是憑經驗靈活處理還是需要規(guī)范化?若是后者,又如何規(guī)范化? 食品安全企業(yè)標準一定要在政府監(jiān)管部門那里備案嗎?如果備案,應該怎么操作?企業(yè)自我規(guī)制是食品安全風險治理中重要一環(huán),如何在企業(yè)標準方面體現出來? “史上z嚴”的食品安全法有沒有確立史上嚴的責任?單憑法律責任而輕忽政治應責,是否真地足以很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風險治理與行政法》運用風險、風險社會、風險治理理論,帶著行政法對行政權如何既受限又有效的一貫關切,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細致的探索;在基本勾勒出“風險行政法”框架的同時,將比較研究的方法同剖析一個個中國鮮活的事例/案例有機地結合起來,完成了注定不可能周全但確實深入的“若干島嶼探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