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愛學,男,土家族,湖北建始人,北方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2011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民商法領域的教學和科研,發(fā)表學術論文30余篇,其中《日、韓公司代表董事制度立法比較及其借鑒》和《金融商品交易視域下的次貸危機原因及立法啟示》被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出版學術專著《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詐制度研究》(“商事法專題研究文庫”),出版法學教材《民事法律診所教程》。主持省部級項目3項,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獲得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1項。主要社會兼職:寧夏北民太德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銀川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法學會常務理事。2014年入選教育部“雙千計劃”,并掛職擔任寧夏銀川市西夏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