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的法理學已成為一種法學研究范式。本書用歷史上出現(xiàn)過的“人文主義法學”來稱呼這一范式,目的在于引起學界的關注。依法治國的法是人本法,而不是物本法。人文主義法學至少包括幸福、人性、人權、人情等范疇。對其中每一個范疇的解釋都是人文主義法學細致化的一條路徑。人文主義法學的原則體系至少包括四個基本原則和兩個輔助原則。解決權利沖突的原則體系包括權利位階原則、權利平衡原則、zui大利益原則、保護弱者原則、權利克制原則五原則。民間法與國家法的互動是克服法律異化的途徑之一。尊重文化多樣性、保護傳統(tǒng)民生文化、尊重謀生方式選擇權是民生法治的重要內容。道德的不同層次與法律的關系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