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法律手段來治理虛假廣告,似乎是當今法律體系中不言而喻的問題,但為何需要動用法律手段治理?法律手段治理的效果如何?當今廣告市場的亂象與法律治理手段之間有何關系?未來如何改進?這些問題并未得到學術界的系統(tǒng)性研究,而這也正是本書重點回答的問題,只有弄清楚廣告市場究竟出了什么問題,才能夠設計出行之有效法律治理體系?!短摷購V告的法律治理》通過對虛假廣告的法律治理手段的研究發(fā)現(xiàn),我國現(xiàn)行法上的虛假廣告治理工具在實施中均不同程度地遭遇障礙,進而影響了虛假廣告治理效果。其中,廣告發(fā)布前的內容審查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面臨極高的成本約束,高昂的實施成本刺激了一系列對策行為,從而導致大量未經審查的廣告對外發(fā)布。作為第二道防線的過程控制手段,因為受到媒體市場化改革的沖擊和媒體創(chuàng)收壓力的影響,不少媒體并未積極勤勉地核對廣告內容、查驗廣告主資質,由此導致虛假廣告治理的第二道防線失控。作為后一道防線的事后監(jiān)管在遭遇媒體“第四權力”時,因“權力”之間的博弈而往往對媒體“網開一面”,再加上監(jiān)管人員的機會主義傾向導致事后監(jiān)管也未達到預期效果。問題之所在,同時也是答案之所藏。作為應對之策,未來中國虛假廣告治理體系的改革也應結合上述原因,從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