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立法打擊的是“詐騙型”傳銷犯罪活動,而非“經營型”傳銷活動。但司法實務中,絕大多數人分不清楚案件究竟是詐騙型傳銷,還是經營型傳銷;是“團隊計酬”,還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計酬或返利依據建立在人員數量增加上,還是計酬或返利依據建立在銷售業(yè)績上;是傳銷型集資詐騙活動,還是詐騙型傳銷活動;是層級和人數的“裙帶”關系,還是層級和人數的“融斷”關系;支付的是“入門費”,還是購買商品費;是發(fā)展下線人員,還是“殺熟”;是網絡傳銷詐騙活動,還是線上的經營銷售模式等問題。本書全面解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構成要件和關聯(lián)影響要素,來源與發(fā)展歷史,以及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內容,對上述問題作出了分析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