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指導(2016.2 總第33輯)/中國審判指導叢書》欄目設置繼續(xù)保持《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指導》的一貫特色,包括“領導講話”“司法文件”“請示與答復”“裁判文書選登”“案例評析”“調查與研究”“學術交流”“信息與資料”八個欄目。領導講話:本輯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賀榮副院長在全國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工作暨信息化建設會議上的講話、在香港“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第四屆國際論壇上的主題演講,民四庭張勇健庭長在2016中國仲裁高峰論壇上的主題發(fā)言。司法文件:本欄目主要涉及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下半年出臺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發(fā)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發(fā)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請示與答復:作為本叢書的特色欄目,本輯繼續(xù)刊登了2016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各高級人民法院有關國際商事仲裁裁決司法審查法律問題請示的復函,并附有各高級人民法院請示的內容,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為便于檢索,本欄目設置“關于仲裁協(xié)議效力”“關于域外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兩個子欄目。裁判文書選登:本輯選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年作出的裁判文書兩篇,案件類型為再審和二審,案件涉及海難救助合同糾紛和股權轉讓糾紛,是涉外商事海事審判較為常見的糾紛類型。案例評析:本輯刊登了兩篇案例評析,一篇分析了掛靠船舶的執(zhí)行問題,另一篇闡明了利用名稱相近導致合同相對方產生混淆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與關聯(lián)公司共同承擔合同責任,為今后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實務中遇到類似問題提供了解決思路。調查與研究:本輯刊登了《“一帶一路”司法保障問題研究》,圍繞“一帶一路”建設中的司法保障問題進行研究,探索和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從而不斷提升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水平;《關于船員勞務糾紛案件若干法律問題的調研》一文詳細分析了船員勞務糾紛案件中的典型和疑難問題,并提出解決思路,有借鑒意義。學術交流:本輯刊登的《仲裁案外人的權利救濟》一文,以仲裁案外人的權利救濟問題為切入點,分析了現(xiàn)有救濟路徑存在的障礙和案外人質疑仲裁裁決的正當性,并提出了立法建議和實踐操作的建議。信息與資料:本輯刊登了《的理解和適用》和《的理解與適用》,為進一步適用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文件提供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