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1963年《東京公約》概述
第一節(jié)《東京公約》的組織基礎
一、國際民航組織
二、法律委員會與航空器犯罪的管轄
第二節(jié)《東京公約》的實質性歷史源流
一、1958年蒙特利爾草案
二、1959年慕尼黑草案
三、1962年蒙特利爾草案
四、1962年羅馬草案
五、1963年《東京公約》外交會議及其公約文本
第三節(jié)《東京公約》的主要內容
一、管轄權問題
二、《東京公約》對事的適用范圍
三、機長的權力、義務與豁免
第二章《東京公約》與各國(地區(qū))相關規(guī)制的關系
第一節(jié)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
一、理論
二、實踐
三、中國的歷史與實踐
第二節(jié)國際航空法的國內實踐
一、國際航空法的法律淵源
二、國際航空法的國內法實踐
第三節(jié)國際航空犯罪的管轄權的國內法實踐
一、特殊模式
二、轉化適用模式
第三章《東京公約》修訂中的關鍵問題
第一節(jié)管轄權問題
一、管轄權是什么?
二、管轄權的種類
三、為何是管轄權?——《東京公約》關于管轄權的各種爭論
第二節(jié)罪行清單
一、外交大會之前的討論
二、外交大會上的討論
第三節(jié)機上保安員問題
一、外交大會之前的討論
二、外交大會上的討論
第四節(jié)航空承運人對旅客的追索權
一、外交大會上各國的基本立場
二、航空運輸總條件關于追索權問題
第五節(jié)爭端解決條款
一、中國對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的態(tài)度
二、我國運用政治方法解決國際爭端的實踐
三、我國運用司法方法解決國際爭端的實踐
四、結論
第四章我國有關《東京公約》修訂的意見
一、相關部門的意見
二、民航地區(qū)管理局的意見
三、民航企業(yè)的意見
四、航空協(xié)會的意見
五、民航治安管理部門的意見
六、高??蒲袡C構的意見
第五章我國參加外交會議的對策
一、我國的基本立場
二、議定書案文與我國國內法的關系
結語2014年《蒙特利爾議定書》對我國的影響
附件之一違規(guī)旅客事件案例
附件之二主要國家的立場文件
附件之三外交會議議事規(guī)則摘要
附件之四從法律層面完善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等違法行為的責任
追究制度
附件之五國際民航組織288號通告的修訂問題
附件之六《關于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1963年,東京)和《關于修訂〈關于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的議定書》(2014年,蒙特利爾)綜合案文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