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機關應當如何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
2申請人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寄給負責人個人,應當如何處理?
3申請人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寄給本機關其他內設機構,應當如何處理?
4申請人通過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申請,因技術故障沒有收到,應當如何處理?
5申請人通過郵政企業(yè)以外的快遞公司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如何處理?
6申請人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未提供聯系方式的,應當如何處理?
7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該怎么編?
8對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定期評估檢查應該怎么做?
9應該如何選擇運用公開渠道?
10申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如何處理?
11申請人拒絕補正,或者補正后內容依然不明確的,應當如何處理?
12能不能簡化補正程序,口頭要求補正?
13申請人提供的身份證明如何核實?
14申請人要求提供紅頭文件原件,或者要求加蓋印章,應當如何處理?
15法定的20個工作日,應當從哪一天起算?
16需要延期的,應當如何告知申請人?
17行政機關下屬單位,能否作為第三方?
18政府信息公開處理決定在法定期限內已經做出,但是沒有送達申請人,是否構成超期違法?
19申請人反復就已經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提起申請的情形,可能涉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條文的競合,具體該如何適用?
20層級差別較大的行政機關之間,如何相互征求意見?
21當面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或者政府信息的,應如何保存證據?
22申請人要求通過快遞方式送達,能否按其要求辦理?
23區(qū)分處理,具體如何操作?
24多人聯合提交相同內容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如何辦理?
25多人分別提交相同內容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如何辦理?
26申請人直接向行政機關申請更正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如何辦理?
27公共企事業(yè)單位,是否有責任處理信息公開申請?
28外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如何辦理?
29港澳臺人士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如何辦理?
30工作秘密能否豁免公開?
31行政機關履行司法職能所形成的政府信息,能否豁免公開?
32如何判斷公開會對公共安全、社會穩(wěn)定產生不利影響?
33什么是政府信息?
34如何認定國家秘密?
35如何認定商業(yè)秘密?
36如何認定個人隱私?
37如何認定內部事務信息?
38如何認定過程性信息?
39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磉^程中,發(fā)現應定密而未定密的,能否在依法定密后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
40符合定密條件但沒有履行定密手續(xù)的政府信息,能否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
41是不是凡屬于國家秘密的信息一概不予公開?
42符合法定拒絕公開情形的,能否直接不予答復?
43能否以“不符合立法目的”或“不符合立法原意”為由拒絕公開信息?
44標注為不公開的信息,能否直接依據標注屬性拒絕公開?
45是不是凡符合豁免條件的信息都必須拒絕公開?
46申請人申請公開黨的文件,應當如何處理?
47申請人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應當如何辦理?
48是不是所有被列入不動產登記簿的信息,都一概不公開?
49申請人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查詢銀行賬戶信息的,應當如何處理?
50申請人要求公開非本人的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如何處理?
51申請人要求公開非本人的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如何處理?
52申請人要求公開具體行政行為的過程、依據等信息,應當如何處理?
53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能不能主動公開?
54共同制作的信息,非牽頭機關能否公開?
55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應當如何處理?
56第三方聯系不上的,應當如何處理?
57申請人通過信息公開申請,咨詢相關問題的,應當如何處理?
58申請人要求公開本人投訴、舉報事項處理結果的,應當如何處理?
59申請人要求公開非本機關制作的信息,應當如何處理?
60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制作但事實上沒有制作的政府信息,申請人要求公開的,應當如何處理?
61申請人要求獲取的政府信息,因保管不善而無法找到,應當如何處理?
62申請人反復多次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如何處理?
63政府的特定職能由相關部門具體履行,申請人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能否要求申請人向相關部門另行申請?
64條例實施以前的政府信息,能否以“法不溯及既往”為由拒絕公開?
65其他法律法規(guī)對相關信息公開已作規(guī)定的,能否以“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為由拒絕公開?
66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情況下,如何證明已盡到了應有的查找責任?
67申請人要求公開的信息,數量太多無法在法定期限內處理完,應當如何處理?
68行政機關能不能援引司法解釋、司法文件等作為依據?
69申請人拒絕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該如何辦理?
70向申請人直接提供政府信息,申請人拒絕接收怎么辦?
71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對是否適用豁免條款發(fā)生分歧時怎么辦?
72法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處理決定類型有哪些?
73法定答復理由有哪些?
74辦公廳(室)能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作出答復?
75其他內設機構能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作出答復?
76告知行為是否可訴?
77補正行為與征求第三方意見行為,是否可訴?
78政府信息公開處理決定,應當加蓋什么印章?
79實行垂直管理的系統(tǒng),是否應當接受同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領導?
80申請人向非垂直管理的上級部門提出投訴、舉報事項,是否需要處理?
81申請人的投訴、舉報,應當如何處理?
82申請人越級投訴、舉報,應當如何處理?
83申請人對投訴、舉報不服,能否進一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84因行政復議而作為共同被告的政府信息公開訴訟案件,是否需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的相關項目?
85申請人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能否以獲取該政府信息之日,作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上的“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
86《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適用的行政機關,具體包括哪些單位?
87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有哪些?
88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不再參照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不是意味著他們不再承擔信息公開義務了?
89《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干什么的?
90為什么不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升為法律?
91為什么不制定政務公開法?
92為什么取消“三需要”的規(guī)定?
93負面清單與豁免條款是什么關系?
94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與條例規(guī)定的主動公開內容是什么關系?
95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是什么關系?
96政府信息公開與政務公開是什么關系?
97政府信息公開與數據開放是什么關系?
98《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保守國家秘密法》是什么關系?
99《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檔案法》是什么關系?
100政府信息與國家檔案如何區(qū)分?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附錄2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機構改革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問題的解釋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問題的解釋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處理決定送達問題的解釋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與業(yè)務查詢事項界限的解釋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有關項目填報問題的解釋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期限有關問題的解釋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主體有關問題的解釋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