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于2005年出版發(fā)行,先后于2010年與2014年兩次修訂。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推進,以及人工智能等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發(fā)展運用,我國證據立法與研究取得了新的進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以及2018年10月26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分別對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證據制度作了較大的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工委等機關分別或者聯(lián)合制定的解釋文件對證據制度的適用作了具體闡釋。為了適應教學、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的需要,本書編寫組對該書再次進行了修訂。第四版在保持基本框架不變的基礎上,根據修改后的三大訴訟法和相關解釋文件對具體內容進行了相應的修訂。本書編寫組還結合201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以及201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內容,對該書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