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機之后,公司和企業(yè)面臨融資困境。作為介于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之間的混合融資,私募融資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私募是從美國硅谷起步的融資方式,對小微企業(yè)、初創(chuàng)公司、技術創(chuàng)新和企業(yè)家精神的成長至關重要。私募進入中國市場,面臨著與本土法律制度和法律環(huán)境契合的問題。這是本書研究的主題。實證研究證明,發(fā)達的證券市場、低稅率的簡單稅制、適應市場的破產法和健全的司法體系是形成活躍私募市場的四大因素。從比較經濟學的角度看,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以銀行為中心的借貸市場為主,包括公司治理、投資者權利保護、法律實施和司法制度在內的法律體系很不完善,從而無法在理論上培育私募活動并給予其強有力的制度支持。然而,中國的私募投資活動異?;钴S,吸收私募投資額在世界排名第二,僅次于美國。本書試圖從法經濟學的角度,以公司法為核心的商事法視角,分析起源于美國硅谷的私募投資在中國商事環(huán)境下存活、成長并“成功”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