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stclose信托起源于英國的一個著名判例,其大意為:設置了特定目的的貸款,在該目的無法實現(xiàn)時,將被視為由借款人為出借人之利益而持有的信托財產,進而排除在破產財產之外。該判決在事實上確立了一種新的特殊目的信托模式,在理論上卻引發(fā)了很大的爭議,該交易模式究竟是否屬于信托,如果是的話,原本對立的當事人在信托關系中的地位如何,對諸如此類的問題均存在不同的認識。本書未采用教科書式的講述方法,也無意尋求所謂的一致意見,它力圖展示八位各有代表性的作者對于Quistclose“信托”方方面面的觀點,為英美法世界乃至大陸法系理解這種特殊的法律結構提供辯證的視角。本書將有助于中國學術界和實務界了解Quistclose信托,從更深的層面理解英國的信托法律制度,乃至反思中國信托法的僵化:信托的本質究竟是什么,非意定的信托、消極的信托是否應當被承認。在對前沿問題的解析中回溯經典的理論命題,這也正是本書之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