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水共治”的理論淵源
1.1 “五水共治”的理論基礎:公共物品理論
1.2 “五水共治”的前提:結構不良的問題
1.3 “五水共治”的基礎假設:“經濟人”假設
2 水資源系統(tǒng)的組成要素
2.1 水資源主體
2.2 水資源客體
2.3 主體作用客體的行為情境
3 水資源多中心治理的動因:組織失靈
3.1 政府失靈
3.2 市場失靈
3.3 非政府組織失靈
4 多中心治理模式
4.1 多中心治理理論的內涵
4.2 多中心治理理論
4.3 多中心治理的優(yōu)勢
5 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五水共治”
5.1 “五水共治”的核心指向:服務于公民
5.2 “五水共治”多中心治理的難題
6 “五水共治”的多中心治理
6,1“五水共治”制度因素的設計
6.2 多元參與的可信承諾
6.3 行為爭議的解決
6.4 規(guī)則的監(jiān)督與改變規(guī)則的可能性
結束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