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進一步提高破產審判效率,降低破產程序成本,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等主體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破產審判工作在完善市場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更好地服務和保障國家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助推營造國際營商環(huán)境,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印發(fā)《關于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的意見》。近年來,網絡游戲產業(yè)作為新興產業(yè)已成為數字經濟重要增長點。由于此前該領域有關立法極少,解決涉訴糾紛需要在遵循現行法律制度前提下積極探索,通過司法實踐傳遞尊重知識產權、誠實信用、有序競爭的價值導向。2020年4月1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關于網絡游戲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指引(試行)》是國內總結網絡游戲領域知識產權審判經驗的地方性司法規(guī)范,結合廣東的審判實踐,廣泛吸收理論界、司法界、產業(yè)界意見,明確了網絡著作權糾紛、依法保護和鼓勵創(chuàng)新的界限,為保護產業(yè)經營者、游戲用戶合法權益,規(guī)范游戲市場競爭秩序,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fā)展貢獻了司法智慧。在《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欄目,本輯刊登的案例表明:債權人有權對其享有的合法債權進行轉讓,但超出其合法債權部分轉讓無效。債權轉讓合同自債權人通知債務人之日起發(fā)生效力,即使未通知債務人,依法訂立的債權轉讓合同不因未通知債務人而影響效力。受讓人以起訴方式送達債權轉讓通知具備通知債務人的法律效力。債權受讓人起訴維權的訴訟時效受原債權時效限制,并由債權受讓人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