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華全國總工會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試點工作的意見》,旨在推動建立健全勞動爭議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整合與優(yōu)化勞動爭議解紛資源,滿足人民群眾多元解紛需求,促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贏。開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試點工作既是落實“加強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的改革措施,也是將勞動爭議多元化解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法治舉措,對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義。本輯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撰寫的相關解讀及答記者問文章。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統(tǒng)一公益訴訟文書制作,提高人民法院公益訴訟文書質量,2020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公益訴訟文書樣式(試行)》。本樣式分兩大部分,共18個文書樣式,首部分是民事公益訴訟文書樣式,共16個;第二部分是行政公益訴訟文書樣式,包括判決類文書2個。從訴訟類型區(qū)分,包括社會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文書樣式、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文書樣式。從保護公益的類型區(qū)分,包括環(huán)境公益訴訟文書樣式、消費公益訴訟文書樣式,同時,明確英烈保護等公益訴訟文書的寫作參照樣本。從文書類型區(qū)分,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還包括通知、告知書、公告。本輯中,最高人民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負責人就文書樣式制定背景、主要內容等問題進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