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反政治紀律
1.商定供詞后又如實交代的行為能否構成串供
二、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
2.餐費數(shù)額較小但被批評教育后仍接受宴請的行為如何定性
3.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行為如何界定
4.接受公司食堂內部餐廳宴請是否屬于“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
三、違反組織紀律
5.未經審批出國及回國后不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的行為如何處置
6.如何界定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
四、違反廉潔紀律
7.違規(guī)參與民間借貸行為應如何認定
8.將行賄人以疏通關系為由轉交的超市卡占為已有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9.兩種違紀行為合并處理該如何量紀
10.對公款旅游的組織者如何追究黨紀責任
11.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微信紅包該如何認定
12.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是否構成違紀
13.2016年前的違紀所得未如實申報是否需要以違反組織紀律進行處分
14.如何準確認定違紀金額
15.退休的科級及以下級別黨員干部能否適用違規(guī)兼職取酬黨紀條款
五、違反群眾紀律
16.代領補助資金不發(fā)放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
六、違反工作紀律
七、違反生活紀律
八、職務違法犯罪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