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所有的愛情寫愛情小說,最不可避免的,是它終將落入俗套。所有愛情的開始,都是美輪美奐的;所有愛情的結局,都是丑悴不堪的;而中間部分,也無非是橫生些枝節(jié),這邊添一筆,那邊又添一筆,弄出個枝繁葉茂的樣子,可即使這樣,也沒用,讀者總是比你更早地知道這個故事的結局。當然,也可以玩點花樣,反過來寫,不是那種“滿堂兮美人,忽獨與余兮目成”的一見鐘情,而是一上來就讓男女主人公相看兩厭,然后讓他們漸入佳境,然后讓他們花好月圓。像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像好萊塢的《一夜風流》。這種寫法看似愛情有另一種結局,但它們真的是結局嗎?其實不過是愛情的開始。因為奧斯汀只寫到達西向伊麗莎白求婚了,洞房花燭都還沒寫到呢,她就不敢往下寫了,很明智地讓它戛然而止,這一類寫法只能戛然而止的,不然,就又成了前一個故事。也就是說,千百年來,世界上所有的愛情,其實只有一種,世界上所有的愛情故事,其實也只有一個,有什么必要反反復復地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