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游牧民族的部族史研究是一個非常有趣的領域。我國漢語學界往往以“部落史”指代部族史,這其實是不嚴謹?shù)?,也是不正確的。根據《辭?!返慕忉?,部落是“原始社會的一種社會組織。由兩個以上血緣相近的胞族或氏族組成。通常有自己的地域、名稱、方言和宗教習俗,以及管理公共事務的機構?!保?989年版縮印本,上海辭書出版社,第519頁)部族則有兩種含義:一,在中國漢文歷史文獻中指歷史上的部落、氏族,最初指一個族體(如契丹、氐、羌),后指一個族體內的各部分;二,對俄、德等西方語言中一種社會學術語的譯語,指原始社會以后、前資本主義階段的人們共同體(同上)。據此看來,在學術術語中,“部落”是指原始社會組織,而“部族”是指前資本主義階段的“民族”或其內部分支,在社會性質上與部落不同。因此,部族史包括部落史,但不能等同于部落史。在古代漢文典籍中,將非華夏族群及其分支集團習稱某某“部落”,這是儒家文人在“華夷之辨”思想指導下視他們?yōu)槲撮_化野蠻人的結果。這種認識和表述影響極深,直到當代,不少學者先人為主地認為游牧民族的社會史是一部部落史,他們的文化是部落文化;而在很多作家和導演創(chuàng)作的歷史小說、影視作品中,北方游牧民族幾乎無不例外地被表現(xiàn)為極其野蠻、愚昧、殘忍和無秩序的群體,不曾想他們何以輪番統(tǒng)治歐亞大陸至千萬年,而且與中原農耕文明始終并存。其實,各游牧族群的部落史并不為華夏人所了解,只有他們進入文明社會并和內地王朝發(fā)生各種關系后,中原士人才開始對他們略知一二。歷史地看,北方游牧民族創(chuàng)造的文化和文明對華夏文明影響不小,只可惜長期被忽略,沒有得到很好的研究罷了。蒙古部族史大體經過了三個階段:首先是部落階段,即成吉思汗統(tǒng)一蒙古各部之前的以父系血緣為紐帶形成的各氏族、部落活動時期;第二是蒙古民族共同體形成過程中的新部族增生階段,從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國到蒙古皇室從內地退回草原的一個半世紀;第三是各部重新整合、滋生大小游牧集團階段,時間大致相當于北元初年到清代各類蒙古旗的建立為止。三個階段的發(fā)展脈絡各異,歷史內容各具特色。元代以后,蒙古的社會組織從千戶演變?yōu)閻郜?、鄂托克,因此北元時期的部族和愛瑪、鄂托克之間其實并沒有質的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