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學家亨利??梅因的主要著作包括《古代法》(1861年)、《東西方村落共同體》(1871)、《早期制度史講義》(1875)和 《早期法律與習俗》(1883)?!豆糯ā窞槊芬虻某擅?,后三本均由梅因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席教授期間,在其開設的理論法理學講座講稿的基礎上整理成書。 《早期法律與習俗》一書是唯一一本尚未譯成中文的著作。該書延續(xù)了梅因關注的一貫主題,試圖從人類早期社會的習俗及這些習俗背后的觀念出發(fā),追溯人類既有法律制度的起源。在1-4章中,他以印度宗教為主要論述對象,重點討論了早期法律與古代宗教之間的密切關聯(lián),認為在對現(xiàn)代文明產生重大影響的數(shù)個社會中,其法律制度的誕生均受到了古代宗教的重大影響。在5-6章,他以日耳曼法為對象,討論了對早期法律的產生具有重大影響的另一個因素——國王的權威。第7-8章,梅因回應了摩根、麥克倫南等人對其《古代法》一書中所提出的人類歷史上任何種族都以父權制開端這一父權論的挑戰(zhàn),并以斯拉夫民族的習俗為例進行論證,討論從父權制家庭到家族共同體的演變。第9-11章,梅因具體考察了一些西歐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和重要的法律概念,重點比較了英法的不同,認為其起源似乎可以回溯至遠古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