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損害賠償責任不同于一般侵權責任,因其特有的賠償責任、特定的責任主體—船舶所有人、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強制保險與貨主承擔第二層次賠償等制度設計,自成一套體系。參與處置過近10余年多起水上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張春昌博士結合自身經驗,撰寫的《水污染責任法與損害評估》專著,從理論與實踐兩個維度,以船舶污染損害民事責任為主線,深度解讀了水污染責任法律關系,對正確理解與適用我國法律,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將法律問題與技術問題有機融合,是《水污染責任法與損害評估》的特點之一,是本領域中全面、系統的中文專著之一。《水污染責任法與損害評估》既有助于我國學者、法律、生態(tài)環(huán)保人士理解靠前公約,了解英美法律體系,也有助國外學者了解中國在這一領域的法律與實踐?!端廴矩熑畏ㄅc損害評估》分為三篇,篇共8章,重點解讀船舶污染損害侵權民事責任法,解決的是承擔責任的合法性問題;第二篇共4章,介紹了水污染損害評估技術,從技術上說明責任承擔的合理性問題;第三篇有2章,分別將視野從船舶拓展到海洋石油開發(fā)引發(fā)的污染損害賠償法律問題,從民事侵權轉向了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