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廣仲)是1995年《仲裁法》頒布之后*早成立的仲裁機構之一。為更好地服務珠三角經濟發(fā)展,廣仲分別于2005年、2006年在東莞市、中山市設立東莞分會、中山分會。與此同時,廣仲自2011年起就著手專業(yè)仲裁院的建設,分別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建設工程仲裁院、廣州國際航運仲裁院。 廣仲自成立以來,秉承獨立、專業(yè)的原則,公正、高效地解決民商事爭議。隨著公信力的不斷提升,廣仲近年來業(yè)務年均增長超過30%,受理案件數量位于全國仲裁委員會第*,案件覆蓋金融、建設工程、房地產、投資、航運、互聯網等各行各業(yè)。案件當事人涉及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如美國、德國、韓國、加拿大、新西蘭、巴西,以及我國港澳臺地區(qū)等。 2012年,廣仲設立中國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南沙中心),聯合港澳仲裁界以南沙中心為平臺,共同推廣國際商事仲裁制度。南沙中心適用國際化的仲裁通則、開放的仲裁員名冊,同步運行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三套庭審模式,擁有資深的港澳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2018年9月3日,由廣仲牽頭、大灣區(qū)城市群的仲裁機構共同倡議的粵港澳大灣區(qū)仲裁聯盟正式成立,并在南沙中心設立聯盟秘書處。 同時,廣仲率先在國內推出互聯網仲裁平臺,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賦能,讓仲裁變得更加便捷高效。廣仲建設了基于加密網絡的專有云平臺方案的遠程音視頻開庭系統(tǒng),不僅可以做到涉網糾紛線上申請、線上審理,也可以實現其他案件的遠程審理。 以三大庭審模式疊加互聯網仲裁為特色,廣仲積極開拓涉外領域,打造商事仲裁“廣州模式”,將仲裁服務延伸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2019年11月20日,南沙中心以遠程開庭的方式審理了一宗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糾紛案件,中國當事人身處廣州,而柬埔寨當事人則身處金邊。此案開創(chuàng)了國際商事仲裁案件遠程庭審的先例,從立案到當庭達成和解僅用了15天時間,充分體現了仲裁高效便捷的特征。如今,借助商事仲裁“廣州模式”,廣仲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需要調用我國內地(大陸)、港澳臺地區(qū),甚至全世界的優(yōu)質商事仲裁法律服務資源,為全球當事人提供高質量、便利化的商事仲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