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中共福建省委給閩西特委前委和永定縣委的信
——近的政治形勢與閩西當前的工作路線(1929年8月1日)
福建省委給永定縣委并轉特委前委的信
——近的政治情形。省委對閩西各縣的工作指示(1929年8月7日)
閩西工農兵代表會(蘇維埃)代表選舉條例(1930年2月6日)
中共閩西特委關于組織問題決議案(1930年2月28日)
中央政府給福建省蘇大會的指示信(1932年3月17日)
中共閩粵贛省委給各級黨部的指示信
——領導和參加革命戰(zhàn)爭(1932年5月)
福建省蘇維埃政府訓令第九號
——領導和發(fā)展革命戰(zhàn)爭問題(1932年6月7日)
中共閩粵贛蘇區(qū)省委關于消滅團匪與土匪問題給各級黨部指示信(1932年7月16日)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委員會對福建省蘇維埃政府的指示信
——動員領導群眾和地方武裝堅決消滅團匪(1932年8月17日)
福建省蘇第廿四次主席團會議決議案(1932年8月22日)
上杭才溪區(qū)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決議案(1932年9月17日)
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批準福建省次工農兵蘇維埃大會各種決議的決議(1932年11月18日)
中共長汀縣委關于十二月二十日進攻曹坊的教訓與目前發(fā)展汀東南新蘇區(qū)工作的決議(1932年12月)
政治動員工作(1933年2月16日)
臨時省委對『中央局關于閩粵贛省委的決定』的決議(1933年2月24日)
中共武西工作委員會委員及各鄉(xiāng)支部書記次聯席會議的決議(1933年3月12日)
閩浙贛省蘇第二次代表大會實行勞動法令決議案(1933年3月18日)
擁護閩浙贛省蘇維埃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電(1933年3月18日)
中共中央代表曾洪易同志對閩浙贛全省工農兵第二次蘇維埃代表大會上的政治報告(1933年3月19日)
中共閩浙贛省委給閩浙贛省蘇工農兵第二次代表大會的一封信(1933年3月19日)
大會復中央政府電(1933年3月20日)
大會復中共閩浙贛省委的一封信(1933年3月21日)
大會的總結與精神
——涂振農同志致閉幕詞(1933年3月23日)
中共武西工作委員會第二次支部書記聯席會議關于十五天的工作計劃決議(1933年4月2日)
同志審判會臨時規(guī)則(1933年4月13日)
福建省蘇主席團對內務部目前工作的決議(1933年4月15日)
關于蘇區(qū)『查田運動』的決議(1933年4月)
群眾審判會組織綱要(1933年4月)
關于幫助與參加工農檢察工作的決議(1933年4月)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訓令第四號
——關于繼續(xù)并深入檢舉工作運動問題(1933年5月20日)
中國工農紅軍閩浙贛軍區(qū)反帝擁蘇同盟組織與工作(1933年5月30日)
中央政府關于查田運動的訓令(1933年6月1日)
查田運動指南(1933年6月2日)
福建省蘇維埃政府為堅強地方武裝及其參戰(zhàn)問題給各級蘇維埃政府的一封信(1933年6月13日)
福建省蘇第四次執(zhí)委擴大會決議案(1933年8月4日)
開展新區(qū)工作中反對非階級路線和羅明路線機會主義的斗爭(1933年8月30日)
把右傾機會主義、動搖、不執(zhí)行軍區(qū)指示的張斯衷送到法庭去(1934年3月2日)
省工聯組織部關于五一勞動節(jié)的組織工作給各地組織決定(1934年4月1日)
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央人民委員會給戰(zhàn)地黨和蘇維埃的指示信(1934年5月)
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反帝統一戰(zhàn)線的五大綱領(1934年6月19日)
中共閩浙贛省委組織部戰(zhàn)爭緊急動員組織工作的決議(1934年11月3日)
經濟
永定縣蘇維埃政府關于土地問題草案(1930年9月)
閩西蘇維埃政府土地委員會及各縣土地科長聯席會議決議案(1930年12月6日)
土地問題講授大綱(1931年)
福建省工農兵蘇維埃代表大會土地問題草案(1932年3月17日)
糧食調劑局與糧食合作社的關系(1932年7月4日)
福建蘇維埃政府檢查土地條例(1932年7月13日)
才溪區(qū)蘇主席團擴大會議決議案
——關于土地問題的決議(1932年9月9日)
閩北分區(qū)蘇執(zhí)行委員會春耕運動工作的決議(1933年3月1日)
組織蘇區(qū)中央農具生產合作社的決議(1933年3月27日)
為夏耕運動給各級蘇維埃負責人的信(1933年4月21日)
關于幫助會員解決耕牛問題的決議(1933年4月)
組織互助耕牛站的決議(1933年4月)
打夾賬的縣少隊秘書——季福祥(1933年5月13日)
新發(fā)展區(qū)域的分谷斗爭
——『平分谷子(中農以自愿為原則)是正確的解決』(1933年8月30日)
堅決的糾正反中農的傾向(1933年)
冬耕運動問答大綱(1934年1月29日)
閩北分區(qū)蘇維埃政府訓令170號
——關于建立犁牛合作社與農具生產合作社問題(1934年2月18日)
區(qū)鄉(xiāng)春耕運動委員會組織與工作條例(1934年2月24日)
為著布爾塞維克的春耕而斗爭(1934年3月27日)
關于發(fā)動白區(qū)工農青年秋收斗爭決定(1934年8月27日)
通知(1934年8月29日)
號召全閩東革命群眾起來反對國民黨燒殺政策的白色恐怖,并募捐救濟被難群眾書(1934年9月20日)
為秋收斗爭告全體黨團員書(1934年9月27日)
閩東蘇維埃政府籌備處通知(1934年10月26日)
軍事
紅軍第四軍司令部、政治部布告(1929年6月)
紅軍第四軍司令部布告(1929年)
上杭縣各區(qū)鄉(xiāng)擁護紅軍委員會次主任聯席會決議(1932年3月20日)
上杭縣擁護紅軍委員會為慰勞中國工農紅軍十二軍告紅軍戰(zhàn)士及革命群眾書(1932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關于帝國主義國民黨『四次圍剿』與我們的任務的決議(1932年6月21日)
中國工農紅軍優(yōu)待條例(1932年9月7日)
上杭縣擴大紅軍統計表(1933年1月21日)
中央局關于粉碎敵人四次『圍剿』的決戰(zhàn)前面黨的緊急任務(1933年2月8日)
臨時省委重要通告(臨字號)
——關于執(zhí)行中央局『關于在粉碎敵人四次「圍剿」的決戰(zhàn)前面的黨的緊急任務』決議(1933年2月18日)
大會嘉獎紅十一軍全體紅色戰(zhàn)士電(1933年3月31日)
閩浙贛省蘇第二次代表大會慶賀紅第四方面軍勝利電(1933年4月1日)
朱總司令周總政委轉紅軍方面軍全體戰(zhàn)士(信)(1933年4月1日)
大會嘉獎紅十軍全體紅色戰(zhàn)士電(1933年4月1日)
大會嘉獎閩北紅軍獨立師全體紅色戰(zhàn)士電(1933年4月1日)
關于擴大紅軍的決議案(1933年6月6日)
福建省蘇接受中央政府『為粉碎敵人五次「圍剿」緊急動員令』的決議(1933年10月28日)
優(yōu)待紅軍家屬禮拜六條例(1934年1月10日)
中國工農紅軍優(yōu)待條例(1934年1月)
紅軍子弟免費讀書(1934年2月23日)
宣傳
為平和暴動告工農兵民眾(1928年3月12日)
共產黨宣言(1929年)
中國共產青年團福建省委員會為反對國民黨軍閥混戰(zhàn)告青年群眾書(1930年1月28日)
永定縣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宣言(1930年2月)
閩西蘇維埃政府為擴大斗爭告閩西群眾書(1930年5月8日)
武平縣擁護紅軍委員會為慶祝中央紅軍與獨立十師偉大勝利告全縣勞苦群眾書(1933年1月24日)
反對羅明路線,為黨的進攻路線而斗爭?。?933年2月16日)
閩浙贛省蘇維埃告全省工農勞苦群眾們(1933年2月)
在團內開展與深入反羅明路線斗爭,堅決為擁護黨的路線而斗爭到底?。?933年4月15日)
武裝保護秋收宣傳大綱(1933年8月9日)
為帝國主義瓜分中國與國民黨的五次『圍剿』告全國民眾書(1933年9月17日)
關于查田運動中宣傳材料幾個嚴重的錯誤(1933年10月12日)
查田運動的口號標語(1933年6月)
群眾借谷宣傳綱要(1933年)
為粉碎帝國主義刮民黨新的進攻告全軍區(qū)紅色戰(zhàn)士和赤少隊隊員書(1934年2月26日)
動員全省工農群眾爭取決戰(zhàn)勝利報告大綱
——動員全省群眾參加戰(zhàn)爭材料之一(1934年6月10日)
紀念十月革命要開展反機會主義的斗爭(1934年11月5日)
婦女兒童
中共福建省委通告第十五號
——婦女運動(1929年1月3日)
中共福建省委通告第三十×號
——關于執(zhí)行中央學生工作的指示(1929年8月25日)
共青團中央給團福建省委的指示信(1930年1月31日)
中國共產青年團閩西特委次代表會決議案(1930年9月19日)
中國共青團閩西次大會兒童運動問題決議案(1930年9月23日)
少共閩粵贛蘇區(qū)團次全省代表大會決議
——目前政治形勢與閩粵贛蘇區(qū)團的任務(1932年6月21日)
少年先鋒隊江西福建閩贛三省省縣區(qū)隊長告全體隊員書(1933年6月26日)
中國共產青年團代英縣次代表大會決議案(1933年11月19日)
閩浙贛省少先隊部訓令第九號
——關于動員少隊員構筑赤色堡壘問題(1934年4月23日)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