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中的職工權益保護問題,不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是破產法中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 本書的研究至少有如下三個方面的意義:第*,加強對中國大陸地區(qū)港資企業(yè)中職工權利的保護,從制度上杜絕“香港老板跑路、職工欠薪待付、地方政府買單”的窘境,從破產法及勞工權利保護的角度出發(fā),為實踐中的問題尋找答案。第二,有助于構建中國大陸和香港間的跨境破產機制,進而極大緩解中國大陸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兩岸四地”之間構建跨境破產機制的阻力。第三,中國大陸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之間如能建成跨境破產機制,對于將來籌劃亞洲區(qū)際跨境破產機制乃至在“一帶一路”經濟體跨境破產機制,也有極大參考與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