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樹德 湖南省新邵縣大新鄉(xiāng)劉家排村人,現(xiàn)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990年至2000年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法學院,先后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2001年至2003年于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2000年至今,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辦、審管辦從事刑事審判、司法解釋起草、調查研究、司法改革、審判管理工作;2004年至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調到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院校研究員、教授、碩士生或者博士生導師。出版專著《無理不成“書”——裁判文書說理23講》《實踐刑法學》《政治刑法學》《司法改革:熱問題與冷思考》等三十余部;發(fā)表論文《罪刑法定原則中空白罪狀的追問》《刑事司法語境的“同案同判”》等1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