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構建了信義法的理論體系,指出所有類型的信義關系存在的共同問題:為了讓受信人完成其所提供的服務,委托人必須將財產或者權力委托給受信人進行處分或行使,而這種委托可能會引起受信人對財產的侵吞或權力的濫用。信義法的作用就是通過對受信人施加信義義務,預防和制約受信人濫用權力,為委托人提供法律的救濟和保護。本書一方面為開放的、多樣化的信義義務畫像,總結出它的特征,以便能較清晰地識別和施加信義義務;另一方面,試圖厘清信義義務的邊界,以限制司法裁量權在受信人專業(yè)領域的過度擴張。本書將信義法與合同法、侵權法等學科比較,認為信義法有獨立性,可以作為特別法解決特定的問題。本書主張對信義關系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護,并指出,若不能有效地執(zhí)行信義法規(guī)則,可能導致金融和經濟體系的風險,因為這些體系都是建立在信任與財產、權力委托的基礎之上。在資本市場和私法領域,信義法的理論對立法者制定法律、市場人士和行業(yè)協會確立行為指引、法官和仲裁員解決糾紛時的法律適用,都有較強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