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墮胎和安樂死的合法性問題是當代哲學、倫理學、政治學以及法學中爭論不休的幾個重要問題。雖然在哲學或倫理學的層面上,關于它們的爭論可以一直持續(xù),但是從法學的視角來看,獲得一個確定的答案卻是必須的。本書就是獲得這樣一個答案的嘗試:本書引入西方兩大權利理論,即意志理論和利益理論,將支持或反對死刑、墮胎和安樂死的主要學者觀點理解為某種對生命權的解釋,即這些觀點或者暗含地將權利視為意志,或者將權利視為利益。 經過對既有觀點在生命權解釋理論上的認歸,本書發(fā)現,那些將權利視為功利、利益或意志的觀點無法為死刑、墮胎和安樂死的合法性問題提供確定的答案,只有將生命權視為選擇,才能夠獲得這一答案。除此之外,選擇論還能夠為與生命權相關的其他權利現象提供有力的解釋。